1.中華民國100年07月12日第9次院務會報通過
中華民國100年11月08日教研秘字第1000008493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5年09月20日教研秘字第1051800906號函修正第二點附表
3.中華民國108年01月23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81800089 號函
分行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09年01月20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91800071 號函
分行修正第四點及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112年04月17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21800396 號函
修正第四點
6.中華民國113年04月17日教研秘字第 1131800463 號函修正,並自113
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