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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9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60159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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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79830B 號
  令修正,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
  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51764B 號修正
  第四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160159A 號令
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重新安置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