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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1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3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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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6年01月0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149374B  號令訂
   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2.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323A 號令修正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國
  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