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6年01月1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臺教國署學字第 10
60003668B 號令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6年11月08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121082B 號修正第
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7年06月04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57626B 號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0年04月09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35119B 號令修正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及「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2年07月19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
082946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
新人力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