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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8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84668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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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73562B號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十五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98254B 號令修正「高級
   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
   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84668A 號令
   修正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