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9550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00 條;
除第 8 條第 4 項及第 69 條自公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025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8、13、
67、77、100 條條文;除第 8 條條文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第 67 條條文自一百十一年
七月一日施行及第 77 條條文自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01571 號令修正公布第 98、100 條條文;並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