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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1 月 1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09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四)字第 1080131311B 號
法規體系: 人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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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71年01月11日教育部(七十)臺人字第 01095 號函訂頒
2.中華民國 83年03月05日教育部(八十三)臺人字第 01185 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10 點 
3.中華民國 87年04月24日教育部台(87)人(三)字第 87040351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 95年10月03日教育部台人(三)字第 0950141476C 號令修正第
 四點、第六點
5.中華民國104年04月29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 1040025051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10月03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 1060130223B 號函令
 修正第四點及第七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8年09月25日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 1080131311B 號函令
 廢止,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