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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2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0020032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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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04743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6244B  號
  令修正發布第 5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120298B
  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
  施要點」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三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12393B 
  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
  施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37300A
  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第三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148138A
  號令修正第二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一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01052A  號
  令修正第三點附表三,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3年02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0020032A 號修正「教育部
  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第三點附
  表三,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