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48749B號訂定,並自中華民國
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48154B 號令修正「高級中
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42485A 號令修正發布第二
點、第四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2年6月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64831A 號令修正第四點、第七點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