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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7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四)字第1112604249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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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94500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00163881A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三十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4249A 號令修正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