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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2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二)字第1122604968A號;客會語字第11200115922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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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9年02月21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90004480B 號令、
 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90001099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
 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22604968A 號、客
  家委員會客會語字第 11200115922  號令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