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9年7月24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90086963B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1122601670A號令
修正,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1132602253A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4年11月27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1142603235A號令
修正「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作業
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