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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因應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兼任行政職務及商借人員發放休假補助費暨未休假加班費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一)字第1100112411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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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100112411A 號令訂定「教育部因應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兼任行政職務及商借人員發放休假補助費暨未休假加班費
   作業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