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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因應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兼任行政職務及商借人員發放休假補助費暨未休假加班費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六)字第1132805824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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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100112411A  號令訂定
  「教育部因應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兼任行政職務及商借人員發放休假
  補助費暨未休假加班費作業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 1132805824A 號令修正第4點,並
  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