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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4 月 29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4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21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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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13年04月29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700921A 號令訂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
  益及培訓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