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1136077301號函
核備
2.中華民國113年7月8日教育部臺教人(五)字第1130068059號書函
修正全文,並自113年1月30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4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1146092671號函
核備修正部分條文
4.中華民國114年8月26日教育部臺教人(五)字第1140089241號書函
修正部分條文,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北市勞資字第1146106831號函
核備修正部分條文
6.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教育部臺教人(五)字第1140115151號書函
修正第35條及第38條自114年10月10日生效,其餘修正條文自114年
10月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