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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師資培育機構公費生償還公費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282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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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85年6月27日教育部台(85)師(二)字第 85511390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86年2月21日教育部台(86)師(二)字第 86016879 號函修正
第5點
3.中華民國87年10月30日教育部台(87)師(二)字第 87122696 號函增
列第2點第6款
4.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42600282A 號
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