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二)字第1142600664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087193B 號
 令訂定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199162B 號
 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80059442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90077856B 號令修
 正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四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00053440B 號令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12601624A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22604252A 號令修正,並
  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142600664A 號令修正第三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