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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從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支持及復健服務獎勵補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4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衛部心字第1131763203號;勞動發特字第1140505998號;臺教學(一)字第1140026614A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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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二月十六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70216517 號
  令、內政部台內社字第 0970179808 號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
  第 0970035130 號令、教育部台高(一)字第 0970227708B  號令會銜
  訂定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衛生福利部衛部心字第 1131763203
  號令、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 1140505998 號令、教育部臺教學(一)字
  第 1140026614A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條;並自一百十三
  年十二月十四日施行
  (原名稱:精神衛生機構團體獎勵辦法;新名稱:從事精神疾病病人社
  區支持及復健服務獎勵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