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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私立學校法」第十六條所定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技(二)字第0980006977C號
法規體系: 教育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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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釋「私立學校法第十六條所定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三分之一之規定,其『總額』三分之一應以單一家族人數分別計算」,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