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利進行《教科書研究》暨《編譯論叢》費用編列、請領及結報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院《教科書研究》暨《編譯論叢》費用之支給,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本要點辦理。
三、本院《教科書研究》暨《編譯論叢》費用支給數額基準如附表。
四、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附表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研究》暨《編譯論叢》費用支給數額表
單位:新臺幣元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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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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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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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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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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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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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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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時應檢附會議簽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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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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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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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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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人以上者, 如無特別聲明則均分之, 如有餘數, 歸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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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譯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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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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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文中譯,以中文計,每千字1,200 元2.中文外譯,以中文計,每千字1,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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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者, 得不受上開支給數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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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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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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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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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篇稿件校對費上限不得超過上開支給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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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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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字計酬:中文每千字170 元,外文每千字210 元2.按件計酬: 中文每件690 元,外文每件1,0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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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外文校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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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字計酬:每千字210 元2.按件計酬: 每件1,0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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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者, 得不受上開支給數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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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編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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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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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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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編稿費上限16,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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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總校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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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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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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