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提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品質,
特設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以下簡稱教科圖書)品質推
動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研提提升教科圖書品質之建議。
(二)研擬教科圖書計價公式及審議計價公式之各項目價格。
(三)其他有關教科圖書之諮詢事項。
三、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次長兼任
;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兼任;其餘委員
,由本部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表。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代表。
(三)校長組織代表。
(四)全國教師組織代表。
(五)全國家長團體代表。
(六)教育(包括數位學習)、設計、印刷、圖文、會計及財務或經濟
領域之學者專家或實務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委員人數合計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任
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四、本會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但代表機關(構)、組織或團體
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
委員於任期中因故出缺者,由本部依前點規定補聘(派)之;補聘(派)
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日為止。
五、本會以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
代理之;副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指定委員一
人代理之。
第一項會議,本會委員應親自出席。但由機關(構)代表兼任之委員因
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指派代表出席。
六、本會為辦理第二點任務,得設工作小組;工作小組主持人,由召集人
指定委員擔任之,其成員得由主持人自委員中遴選或由委員推薦。
七、本會開會時,得邀請學者專家提供諮詢或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八、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九、本會所需經費,由本部相關預算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