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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鼓勵留學生在國外參加全國性及國際性學術會議或藝能展演補助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0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文(三)字第0990002013B號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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