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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部編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常識、音樂、美術四科教科書交由書局印行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57 年 06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九一)參字第91111989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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