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教育部部編國民小學生活與倫理、常識、音樂、美術四科教科書交由書局印行實施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57 年 06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九一)參字第91111989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教育部(57)台國字第 15473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教育部台(九一)參字第 91111989 號
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