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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8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四)字第1020149596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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