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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8 月 1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四)字第1020149596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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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097516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102年10月15日教育部臺教學(四)字第1020149596B號 令 發布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