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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9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90935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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