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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11154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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