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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教育部同仁隨團參與機關、學校、團體出國計畫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1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人(二)字第1000216954號 函
法規體系: 人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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