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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一)字第1090078470B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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