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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與外國學校建立短期語文進修合作關係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2 月 0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三)字第1020060262號 函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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