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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教育部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開設特教學分班經費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2 月 2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5 年 08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特教字第0950113445B號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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