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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清寒僑生公費待遇核發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65 年 10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臺僑字第1010223552號 函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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