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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高級中等學校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用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45064A號函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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