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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高級中等學校協助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及辦理招生入學試務工作相關費用支用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3 月 3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45064A號函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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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094051291
  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九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3年3月3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29757號函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45064A號函,自中華民國109年8月1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