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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違法事件通報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9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17291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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