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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 令
法規體系: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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