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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港澳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43 年 10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3 年 09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參字第0930114104A號
法規體系: 教育通用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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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四十三年十月十五日教育部(43)台輔字第 11849號令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教育部(57)台參字第 26630號令修
  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62)台參字第 33439號令修
  正發布
4.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四月九日教育部(68)台參字第 9317 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教育部(69)台參字第 18411號令修正
  發布
6.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九月十四日教育部(72)台參字第 36595號令修正發
  布
7.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教育部(74)台參字第 24488號令修正發
  布
8.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二十二日教育部(79)台參字第 3055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3 條條文並刪除第 11 條條文
9.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一日教育部(80)台參字第 05681號令修正發布第
  3、5至7 條及第 10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三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01565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十日教育部(85)台參字第 85504412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76083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13.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30114104A  號令發布
    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