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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12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38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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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二日教育部(71)台參字第 46042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20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八日教育部(84)台參字第 020968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8 條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教育部(86)台參字第 86020226 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條(原名稱: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甄選儲訓及遷
  調辦法)
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807589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10、12、13、15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60024460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6、7、9~1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110961C  號令修正
  第 5 條、第 1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102年7月2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64335B號 令修正第
  5條條文
8.中華民國104年02月2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16400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5、12、14  條條文;增訂第 5-1、5-2 條條文
9.中華民國104年03月2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29568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2、16 條條文;除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自105年08月01日施行
  ,自發布日施行
10.中華民國107年06月0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22228B  號修正
   ,名稱並修正為「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11.中華民國109年06月28日(補登)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5282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2.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338A  號令修
   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名稱並修正為「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