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88)台原民教字第 8
813469 號令、教育部(88)台參字第 88107008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
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40111851C 號令、行
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09400244502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3年08月04日教育部臺教綜(六)字第 1030094847B 號、原住
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1030036801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教育部臺教綜(六)字第 1080180235B 號令、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1080079731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9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110年2月25日教育部臺教綜(六)字第 1090185874B 號令、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11000011061 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