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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辦理兩岸(含港澳)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二)字第1090033586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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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教育部(90)台陸字第 90170149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教育部台陸字第 0920112986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
補助辦理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教育部台陸字第 0950180136B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 點;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三
次會議審查修正通過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日教育部台陸字第 0980040902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三日教育部臺陸字第 1010130075B 號令修
正發布第 3點,並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060004540B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6年11月8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060149715B號修正
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9年04月01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090033586B 號令
 修正發布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