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十七條
2.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五月七日總統(65)台統(一)義字第 1445 號令修
正公布全文 17 條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十八日總統華統(一)義字第 0251 號令修正公
布第 4、1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28510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7、1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05450 號令修
正公布第 2、4、8、10、11、14、15 條條文;增訂第 4-1、8-1、10-
1~10-6、15-1、15-2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11759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15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17789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1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5054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15-2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29217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
10.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40651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5-1 條條文
11.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500040071 號令停止適
用,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