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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非營利團體辦理幼兒教保活動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15751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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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台(九一)國字第 91069769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0068334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生效(原名稱:教育
  部補助非營利民間團體辦理幼稚教育活動處理原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151607A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6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50178485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70172528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70242914D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
  非營利團體辦理幼稚教育活動處理原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80134787E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234610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 教育部補助非營利團體辦理幼教活動處理原則)
9.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15751B  號
  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