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教育部台(九一)國字第 91069769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0068334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生效(原名稱:教育
部補助非營利民間團體辦理幼稚教育活動處理原則)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國字第 0930151607A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5、6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50178485C 號
令修正發布第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70172528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70242914D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
非營利團體辦理幼稚教育活動處理原則)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日教育部台國(三)字第 0980134787E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國(三)字第 1010234610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6點,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
: 教育部補助非營利團體辦理幼教活動處理原則)
9.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15751B 號
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