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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僑生申請公費待遇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臺僑字第1010223467C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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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三日教育部(89)台僑字第 89061954 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八十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教育部台(九一)僑字第 91122787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四日教育部臺僑字第 1010223467C  號令廢
  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