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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學產不動產短期出租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8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秘(五)字第1134102912A號 令
法規體系: 秘書(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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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08月23日教育部部授教中(總)字第 0910514904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91年08月23日生效(原名稱:台灣省政府教育
  廳經管省有學產土地短期出租要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教育部部授教中(總)字第 091051490
  4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自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生效(
  原名稱: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經管省有學產土地短期出租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三日教育部部授教中(學)字第 0990517001C  
  號令修正發布;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經營國有學產土地短期出
  租要點)
4.中華民國103年09月26日教育部臺教秘(五)字第 1030130146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4年05月04日臺教秘(五)字第 1040050966B 號令修正第四點
  、第五點之一,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3年10月14日教育部臺教秘(五)字第 1134102912A 號令修
  正「學產不動產短期出租要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