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0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五)字第1132501785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九日教育部台(九一)僑字第 91149666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九十二學年度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九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40071457C  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 3~5、7  點;刪除第 10 點條文;並自九十四年六月九日
  生效(原名稱: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華裔學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 
  學金核發試辦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70096170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3~5、9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80214031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獎勵海外
  優秀華裔學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九日教育部台僑字第 0990048442C  號令修正發
  布第 2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年四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僑字第 1000054401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2 點;並自一百年八月一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教育部臺教文(五)字第 111250325
   6A 號令修正第二點、第三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3年04月22日教育部臺教文(五)字第 1132501785A 號令修
  正「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第九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二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