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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科實字第11202006170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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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一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九一)科展字第 9
  1000857 號函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七日教育部台(九○)中(一)字第 90007023 
  號函准予備查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九二)科展字第 092
  00000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  點;並自九十二年元月三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展字第 093000057
  2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九日「中華民國九十三年科學展覽會設計指導委
  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一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展字第 093000347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月一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中華民國九十三年科學展覽會設計指
  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展字第 094000378
  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四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展字 095000464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五年十月十四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展字第 0960005
  41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九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098000025
  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九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098000461
  4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八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09900041
   67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十七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10000042
   64A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10100
   0451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點,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1020
   200466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10
   30200685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15.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一日科實字第 10402005461 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4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1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八日科實字第 10602000261 號修正部分規
   定,除壹、總則第四條第(一)、(二)款之6、7目;第(三)款9、12
   目;肆、全國科學展覽會第八條第 (一)、(二)款刪除最佳創意獎等規
   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規定自即日生效
1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五日科實字第 10702000031 號修正部分規定
   ,自即日生效
1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教育部科實字第 10702006321 號令
   修正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9.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1080
   2006311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除壹、總則第五條、第六條第 (四)
   款;肆、全國科學展覽會第一條第(四)款、第六條第(三)款1目之(5
   )、第九條(十三)、 (十四) 款;陸、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等規定自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規定自即日生效
20.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推字第 109040
    05171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
   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五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11002002
    440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際
   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2.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1
     1102005440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除「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
    施要點」陸、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及「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
    點」附件一國內作品報名表規定「指導教師報名時應檢附教育部臺灣
    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基礎核心單元3年內至少3小時之修課時數證明
    」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外,其餘規定自即日生效
23.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科實字第 11202006170 
    號令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際科學
    展覽會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