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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改善校園環境與充實設施設備經費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9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50593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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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91123606 號令訂
   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七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20024644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二年三月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30021639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三年三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30164986 號
   令修正發布第 2、4 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40184260C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4 點;並自九十五年一月十日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 4  
   次會議通過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一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60141977C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縣
   (市)立完全中學資本門經費作業原則)
 7.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三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70181688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縣(
   市)立普通高級中學及完全中學經費作業原則)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日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0980168945C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縣
   (市)立高級中學經費作業原則)
 9.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十二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1000518148C  
   號令修正發布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四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二)字第 1010522158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縣
  (市)立高級中學資本門經費作業原則)
11.中華民國103年03月3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 103
   0016366B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
   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補助縣(市)立高級中學資本門經費作業原則)
12.中華民國108年01月03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070159189B 號令修正
  發布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001520B 號令修正
   發布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112年12月0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
   0150593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
   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本門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改善校園環境與
   充實設施設備經費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