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教育部臺電字第 0920028750 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原名稱:改善偏遠地區資訊
學習經費補助計畫)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電字第 0930042081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六日教育部臺電字第 0940061812 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 7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日教育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第五次會
議通過
4.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教育部臺電字第 0960005922E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六日教育部臺電字第 0980001208C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 點條文;刪除第 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電字第 1000200803B 號令廢
止,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