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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及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9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部授教中(一)字第1010520669號 函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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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教育部教中(一)字第 0920515383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0940502572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生效(原名
  稱:臺灣省暨金馬地區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委員會設置
  要點)
3.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1010520669號函修正,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臺灣省及金馬地區高級
  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