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教育部教中(一)字第 0920515383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6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0940502572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生效(原名
稱:臺灣省暨金馬地區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委員會設置
要點)
3.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1010520669號函修正,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臺灣省及金馬地區高級
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